房地合一稅說明與申報須知

重點 1:是否在2016年元日前購買?

項目房地合一稅(新制)舊制
計算方式按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扣除額)計算報稅按舊制綜合所得稅法報稅
適用範圍2016年元旦後購買2015年底前購買,持有滿2年
稅率2年以下:45%
2-5年:35%
5-10年:20%
10年以上:15%
收入不定,稅率5%-40%
申報時間登記變更日起30天內申報每年5月依綜合所得稅報稅

重點 2:舉措有留有保佑 – 相關費用申報

費用項目可申報扣抵費用不可申報項目
可申報項目契稅、印花稅、代書費、仲介服務費地價稅、房屋稅、利息支出
相關費用須為30年內合理的購屋或改建成本非合理的估算費用不予扣抵

重點 3:重購退稅自住優惠

條件優惠內容限制條件
申請條件舊屋出售後2年內購買新屋,符合自住資格5年內不可多次適用
適用情境自住用途每戶最多使用1次(5至6年內不重複適用)
退稅優惠減免契稅、房屋稅適用於符合條件之新購住宅

重點 4:住滿6年 – 享免稅額及優惠稅率

條件計算方式
個人名下無其他自用住宅400萬以下免稅,超過400萬部分按10%計算
已持有住宅超過6年可享免稅額和優惠稅率

重點 5:設防錯稅條例 – 防錯稅適用範圍

防錯稅條例適用對象
防錯稅條例用於調換房產、非自用房屋等情況適用
條例解釋適用於持有不滿5年的房屋,轉售可享20%優惠稅率

房地合一稅說明與申報須知

房地合一稅政策適用於台灣的房地產交易,從2016年1月1日起實施新制。根據不同的購買年限、持有期間以及用途,稅率和申報方式有所差異。以下為房地合一稅的詳細解析,包括新舊制稅率比較、扣抵費用項目、自住優惠條件、長期持有優惠及防錯稅條例,幫助購房者合理規劃稅務。


一、房地合一稅新舊制比較

  1. 新制房地合一稅
    • 適用於 2016年元旦後購買 的房地產,稅率依持有年限遞減。
    • 持有期間2年以下:稅率 45%
    • 持有期間2-5年:稅率 35%
    • 持有期間5-10年:稅率 20%
    • 持有10年以上:稅率 15%
    • 新制申報需在 完成所有權變更30天內,避免延遲處罰。
  2. 舊制稅率
    • 適用於 2015年底前購買 的房產,僅需依綜合所得稅稅率5%-40%計算。
    • 每年5月隨綜合所得稅一併申報。

二、房地合一稅扣抵費用項目

購房者在計算房地合一稅時,可以將合理的費用扣抵,降低課稅基礎。

  • 可扣抵費用:契稅、印花稅、代書費、仲介服務費等,這些費用必須在合理範圍內且可提供相關證明。
  • 不可扣抵項目:地價稅、房屋稅、貸款利息等與房產增值無直接關聯的費用。

三、重購退稅自住優惠條件

若符合以下條件,購房者可申請重購退稅優惠:

  • 條件:先出售舊屋並在2年內購買新屋,且新屋用途為自住。
  • 優惠內容:減免新屋契稅和房屋稅,降低購房成本。
  • 限制:每戶 5年內僅能適用1次,避免濫用優惠政策。

此政策特別適合需要更換居住地或提升居住品質的購房者。


四、長期持有6年可享免稅額與優惠稅率

若購房者將房產持有超過6年,可享有稅務優惠:

  • 條件:個人名下無其他自用住宅且房屋持有時間超過6年。
  • 計算方式:400萬元以下部分完全免稅,超過400萬元的部分則按 10% 的優惠稅率計算。

此優惠適合長期自住的購房者,避免因房地產升值而繳納高額稅金。


五、防錯稅條例 – 特殊情況的稅務保障

防錯稅條例提供購房者在特定情況下的稅務減免:

  • 適用情境:適用於非自住用途的房產,若持有期間少於5年,可享 20% 的稅率優惠。
  • 注意事項:若原購房目的是自住,但後續將房屋轉為出租或出售,則需依實際用途重新計算稅額。

防錯稅條例的設立是為了避免購房者因誤用或調換用途而產生額外的稅務負擔。


結論

房地合一稅政策對於台灣購房者具有重要意義,特別是在規劃長期自住或重購時,正確理解新舊制稅率、申報時限及扣抵項目等細節,將有助於減少不必要的稅務負擔。購房者可根據以上五大重點做出合理的稅務規劃,確保每一步驟符合政府規定,進而保護自己的資金與房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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